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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闸北分局关于全力支持闸北区开展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的若干服务措施
发布时间:2011-08-11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闸北分局关于全力支持
闸北区开展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的若干服务措施

        为贯彻落实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总体要求,立足闸北区“南高中繁北产业”的功能布局,全力支持闸北区开展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推动创新体制机制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同意,闸北分局研究制定以下工作服务措施:
        一、支持特色产业做大做强,推动市场主体创新发展
        积极推进“现代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中国上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上海市云计算机产业基地”建设,鼓励引导人力资源服务业、信息服务业、金融服务业、高端商务服务业、科技服务业等特色产业发展,构建“高增值、强辐射”的现代服务业体系。
        1.支持企业选择名称更加自主灵活。对于符合经济发展规律、顺应市场需求的新兴行业名称,允许以符合行业标准、国际惯例的用语来体现其行业和服务特点,并予以登记。允许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不受企业名称四个组成部门依次排列的限制,可以将行政区划加括号放在字号之后、组织形式之前。
        解读:企业名称如同人的姓名,不仅具有标识作用,同时也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四部门组成,其中行业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规范用语表述,为加大对闸北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允许新兴行业企业以符合行业标准、国际惯例的用语体现其经营特点,如从事供应链管理的企业,原先仅能表述为“上海XX物流有限公司”,现允许企业名称表述为“上海XX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同时允许企业名称可以不受四个组成部分依次排列的限制,进一步放宽闸北企业名称登记条件,满足企业的发展需求,如企业名称现在既可表述为“XX(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又可表述为“XX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2.放宽现代服务营业及新兴产业的准入门槛。现代服务业类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除按照行政许可文件、证件登记许可经营项目外,对总集成总承包、检验检测、产品认证、供应链管理、专业维修、融资租赁、广告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审计、信用评级等高端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允许以行业标准、国际惯例的用语灵活核定,积极扶持新兴行业的发展。
        解读:随着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各行各业的交融已越来越密切,许多新兴行业的经营范围涉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多个领域。当前工商、税务、质监等部门对于行业分类都仍参照2002年版本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但许多新兴行业和新型业态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记载,从而在经营范围核定、统计分类、质监赋码、税种核定等方面产生了一系列问题。此次工商部门积极顺应形势发展需要,以企业需求为导向,通过允许以行业标准、国际惯例的用语灵活核定经营范围,进一步放宽新兴行业与新型业态准入,积极扶持新兴行业发展。如“合同能源管理”、“物联网”等行业,原先由于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明确记载,使得此类企业的“身份确认”遭遇困难,而灵活核定新兴行业企业的经营范围,可将经营范围明确表述为“合同能源管理”、“物联网”,从而准确反映经营特点。
        3.鼓励各类资本投资经营。鼓励和支持各类资本进入本区特色产业领域。鼓励和支持境内外投资方以多种方式投资设立企业。试点允许具有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外国投资者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内自然人出资设立从事现代服务业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解读: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的投资有利于激发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活跃闸北特色产业的发展。该措施通过放宽外商投资设立企业的类型,在原先允许设立“公司制”、“非公司制企业”类型的基础上,增加“合伙制”类型,同时允许境内自然人与境外出资者共同投资设立中外合资、合作企业,进一步拓宽境内外投资方的合作方式,盘活资本市场。
4.支持出资方式灵活多样。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域名、数据库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积极引导各类民间资本利用股权、债权出资等方式进入现代服务业领域。对投资设立现代服务业企业的,支持符合法律要求的非货币资产经过评估后作为公司股东的首次出资,非货币出资比例可达70%。
解读:丰富出资方式,从原来仅限于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等出资方式,拓宽到以专利技术、数据库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无形资产出资,从而减少投资者的货币投入比例,缓解企业融资压力。该措施的推出旨在对非货币出资的范围进行新的探索和拓展,以鼓励更多的非货币财产进入资本市场。
5.试行筹建登记。允许筹建期长且从事不涉及公共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许可经营项目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在未取得相关审批文件或证件前,向工商部门作出相关承诺,申请核发“××项目筹建(不得从事经营)”的营业执照。
解读:企业申请的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必须先取得相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证件,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这一过程往往耗时较长。但在筹建尚未营业期间,有不少事务需要以公司名义进行。现根据实际情况,核发筹建营业执照,先行确立企业经营主体资格,使企业在办理前置性许可审批的同时,进行人员招聘、设备购置等前期工作(但不得从事许可项目经营)。待其在筹建期内达到设立登记条件和取得相关前置审批条件时,再行核发正式营业执照,使企业的登记合情、合理、合法,降低企业运作的商务成本。
6.简化分支机构登记手续。在本区从事现代服务业企业的分支机构经营范围超出母体企业经营范围的,允许先行办理分支机构登记;设有多个分支机构的,允许在分支机构设立后一年内集中办理备案登记;分支机构超过50家的,可向母体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统一办理登记。支持企业在兼并重组过程中,因合并分立导致分支机构隶属关系发生变化的,允许在合并分立完成之后办理分支机构隶属关系变更登记。
解读:企业分支机构和母体企业常常分属于不同的登记机关,企业往往要往返于多个登记机关之间,从而耗费大量的时间和人力,对于分支机构较多的企业这种情况更为明显。针对这一现状,该条措施通过优化登记流程,方便企业办事。如:原分支机构经营范围如超出母体企业的经营范围,需在母体公司增加相应经营范围之后予以登记,现可不受此先后顺序限制;针对分支机构较多的企业,原需在注册地登记,现集中母体企业登记机关统一办理登记,方便企业业务发展,降低商务成本。在公司合并、分立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分公司的归属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先需要先注销分公司,再新设分公司的操作方式,实现分公司隶属关系的变更。现对原有登记程序进行了改造,创设了分支机构隶属关系变更登记,允许因合并分立导致分支机构隶属关系发生变化的,在合并分立完成后办理分支机构隶属关系变更登记,如A公司与B公司合并成立为C公司,原先需要将AB公司的分公司注销后,另行在C公司下新设分公司。现可直接将AB公司的分公司直接变更至C公司名下,省去了“一歇一开”的繁琐。

       
二、聚集重点、优化布局,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在“一主三限”的发展结构框架下,建设以市北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为核心、上大科技园区为支撑、上海多媒体谷为重点的3X产业园区新格局,淘汰落后产能,加快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区域特色的产业集群,促进闸北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
7.推进区域生产性服务业聚集区建设。鼓励由行业龙头企业带动中小型企业专门化发展,形成新兴行业产业链垂直分工和水平分工多元化发展、结构合理的行业集群。为行业龙头企业入驻提供绿色通道服务,给予全方位、贴身式的专人指导。试点允许新兴行业产业链的上游企业字号冠注在其控股的下游企业字号之前。
解读:产业集聚区是发挥产业集群效应和发展规模经济的重要平台。为使特色产业集聚区成为闸北区域经济转型发展、增强竞争优势的重要载体,该条服务措施对新兴行业产业链复合名称的使用作出了积极探索,如上海AA传媒有限公司为上游企业,该AA公司是其下游企业上海BB广告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则BB公司可以将名称申请为上海AABB广告有限公司。
8.推动区域特色产业的总部经济发展。鼓励特色产业进行集团公司登记,凡母公司(下属3个子公司以上)注册资本达3000万元人民币,集团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允许申请设立企业集团,并开通绿色直通道。支持以股权投资方式直接申请设立集团母公司和办理集团登记证,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解读:总部经济的发展具有促进区域税收增加、提升特色产业层次、促进消费扩大就业以及集聚社会资本等效应,而集团登记是总部经济的主要表现形式。该条措施在取得市局的支持下,通过开辟绿色通道,积极辅导企业筹备集团公司登记材料,为集团公司落户闸北提供便捷条件。如A公司注册资本只需达3000万元,其全资控股的子公司BCDE注册资本各500万元,A公司即可申请集团公司登记,同时还支持股东以股权出资方式申请设立登记。
9.积极助推文化创意产业与自主品牌的发展。着力推动自主品牌发展项目和文化创意发展项目列入市发展改革委的“服务业发展基金”、“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扶持对象,加大对获得上海市著名商标和列入重点商标培育后备的企业的奖励和助推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文化产业园区、创意创业集聚区管理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不限于使用中文表述。积极为优秀文化创意企业搭建展示平台,促进广告创意基地的形成,培育和发展具有特色的优质广告创意产业集群,以品牌为龙头驾驭市场,以创意产业形成区域增长点。
解读:文化创意、商标和企业名称是提升产业附加值和竞争力的引擎,积极引导和发展创意文化产业有利于开发利用历史文化资源、社会资源和人力资源。该条措施通过引入资金扶持企业,允许创意产业园区使用多种形式表述其字号,通过搭建展示平台助推企业发展,逐步形成文化产业集聚区,拓展闸北品牌效应,展现闸北品牌魅力。
10.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布局。根据闸北“一主三限”的产业定位,限制新增制造业、“小分割、小市场”、高能耗和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准入,对不符合区域产业结构布局的落后产能企业,严格把关,督促其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要求其通过各相关部门的集中会审。同时充分发挥综合监管和年检审查的职能,对涉及环境污染或不符合业态控制要求的劣势企业,加强日常巡查,实施电脑监控,催促其尽快办理相应变更或注销手续,优化区域的产业结构布局。
解读:为使闸北区域经济发展布局更加科学合理,通过加速产业调整,在严把准入关的同时,对高污染、高耗能、低层次、小规模的存量落后产能的企业加强日常监管,敦促其进行产能升级或退出市场。着力发展现代服务业,重点聚焦金融服务业及延伸配套业、人力资源服务业、现代商贸商业、文化创意产业和信息服务业等五大行业,创造区域经济新的增长点,构建闸北新的竞争优势。该条措施充分体现了限制也是服务的理念,通过对落后产能企业限制准入,加强监管,多管齐下助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11.力促产学研结合提高创新力。充分依托技术转化中心科研成果众多、专业人才集聚、技术平台先进等综合资源优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企业研发、创新能力,培育更多的高新技术企业。对于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组建高新技术实体,或者企业设立(兼并)研发机构需要办理工商登记的,予以积极支持,有效推进科技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化。同时,鼓励公司对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或其他人员,实行股权奖励。在工商登记中积极探索支持股权激励、股权出售、股票期权等激励方式。
解读: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产学研合作日趋紧密。通过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扶持,充分依托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如上大高新区技术转移中心、上海轨道交通通信信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效实现板块科技与区域中小科技企业的对接。同时,股权激励作为一种激发经营者勤勉尽责的手段,有效促进了经营者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的积极性。该条措施通过对该种激励形式的认可和支持,积极探索企业在使用这种激励手段时进行股权出资或股权变更等登记,扶持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12.支持家庭服务业发展创新社会管理。对于在住宅小区内有固定场所,但不具备登记条件的,为小区居民提供自行车维修、小家电维修、缝纫修补、疏通管道和卫生保洁等居民确有需求的服务的家庭服务业,探索街道牵头、社区管理为主、工商备案为辅的管理新模式。
解读:无照经营的存在,扰乱了市场秩序,影响了社会稳定。但其中一些从事居民服务业的无照经营,却符合社区居民的实际需求,为社会所接受与认同。这项政策通过形成社会共管机制,既缓解经营主体就业的矛盾,减轻社会压力;同时,以社区管理为主,工商备案为辅,以点带面推行的资格备案制,使这部分主体的存在既不违反现行法律要求,又不违背社会意愿,并使其合情合理地发挥积极作用,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区环境。

       
三、加强服务,提高监管效能,努力营造公平竞争、充满活力的发展环境
13.完善信息分析引导机制。围绕政府和企业关注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对从事现代服务业的市场主体登记数据进行深度挖掘,落实形势分析和信息通报制度,加强调研,为区委、区政府制定相关经济决策提供参考,为投资者到本区投资创业提供依据。
解读:市场主体的变化是反映区域经济发展的晴雨表,将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信息分析纳入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大局,通过静态分析、动态比较,纵向评估、横向考量,特点归总、原因剖析等方式反映市场主体变化,努力提升信息分析报告的针对性、及时性。通过专题调研等方式,扩大信息覆盖面、挖掘信息深度,为区委、区府研判经济发展形势,为企业和社会公众了解企业发展动态、确定投资经营方向提供参考和依据。
14.加强分类监管,开展柔性指导。对区内特色产业企业,全面推行网上年检,积极推进无纸化网上年检,并依照规定实施简易审查、当场办结,进一步提高年检工作效率,降低企业商务成本。对于具有一定规模、发展前景、规范经营的电子商务网站,坚持走访指导,及时送法上门,加强法律法规培训,强化自律意识,有力促进商品专业市场的提升和服务业水平的提高。
解读: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普及,网上市场迅速崛起,规范网络经营行为将有力地促进商品专业市场的提升和服务业水平的提高。按照建立“网上工商”的要求,重点开展“网上申报、网上审查、网上培训、网上监管”,畅通信息渠道,便捷企业办事,以现代化技术、人性化管理,探索、改进、加强企业年检、走访指导和法制宣传工作,创造良好的企业发展环境。逐步通过完善网络沟通平台,如开通网上登记指导、登记表格下载、登记状态查询等功能,搭建起与企业沟通的桥梁。
以上工作服务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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