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纳税申报,维护纳税人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和有关规定,现将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及减免税有关申报表予以发布,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1号)附件7、附件8和附件9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 2.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3.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4.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4月30日